本條文規定了軋鋼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,分項工程是工程質量的基礎,施工過程中,施工單位要加強過程質量控制,堅持自檢、互檢:交接檢“三檢制”。
在分項工程完成后,先由企業項目專職質量檢查員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評定(專檢)。專檢合格后,填好“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”,并由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和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(工長)分別在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簽字,然后由監理工程師組織,按本條文規定程序進行驗收。
分部工程應由軋鋼總監理工程師(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)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、質量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。